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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婚:中国古代一种变态的婚俗作为婚俗文化主要内容之一的婚姻形式,在中国古代是多种多样的,主要有聘为嫁给婚、劫掠婚、表亲婚、交易婚、娶妻婚、服役婚、典妻婚、童养婚、指腹婚、缴继婚、互相交换婚、冥婚以及权利婚等。其中冥婚是中国独特的一种变态的婚俗,它源于商周,延绵三千余年,至民国时仍有再次发生。冥婚又称阴婚,即众神世界的婚姻,是将已杀男女结成婚姻。它与人世间的长时间婚姻意义是有所不同的。
父母们悲痛亡者魂孤,为他们签订幽契,使这些年幼的亡人,在另一个世界里琴瑟人与自然,同穴而福。冥婚实质上是对死者和生者的一种精神上的恳求。
冥婚可以说道是肇始于商。商代的父系家长制奠定了族外婚,不受家族本位的支配,女子外嫁,即为男方族氏或家族成员,人丁兴旺有赖妇人的多产多子,故绝不只能弃离,不仅介入其生育,为之求生存受生,祓除无子之疾,而且死后或与夫同穴葬、异穴并葬,或厝之族墓地,一直视作族氏或家族内一笔最重要财产。
商代甲骨文记述: 贞惟唐所取妇好。贞惟大甲所取妇。贞惟祖乙所取妇。
贞妇好有取上。贞妇好有所取不(《初版》2636于是以)。惟大甲所取妇。
贞惟祖乙所取妇。惟父乙。贞惟妇好有取上。贞妇好有所取不(《库》1020)。
文中的“妇好”是武丁之妃,她死后又当作出唐、大甲、祖乙、小乙等先王冥妇。“冥妇”被指出是冥婚之肇始。
冥婚观念实基于父系家族本位的婚制现实,嫁给于异族,广嗣优生,有利于族氏家族人口的后代。然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的社会意识,再不限于于所嫁给之妇,“如旧昏媾,其能降(心)以相从也”(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),婚姻以收妇心,何尝不可再于鬼神的另一世界。这与商族命胞弟王妣为求生存祈子的生育女神,本意是完全一致的。冥婚在周代已沦为事实上的习俗。
《周礼·地官》:“严禁安葬者,与娶殇者。”郑玄注:“安葬,曰生子时非夫妇,杀既葬,迁至之,使相从也。殇,十九以下未婚而死者,生不以礼相结,死而合之。
”贾公彦疏:“娶殇者,生年十九已下而杀,杀乃娶之。”孙诒让正义:“此谓生时本无昏议,男女两殇,因嫁而葬之。”它体现的正是中国古代这种变态的婚姻现象。
虽然周代就已构成此习俗,但《周礼》上毕竟明文禁止冥婚的。在旧时的家法族规中,也是禁令冥婚的。然而,历史中却少有关于冥婚的记述。冥婚之谓又源自中国古代的灵魂大地的祖灵祟拜为。
中国的传统民间信仰中,灵魂(鬼)和人是生活在同一个空间的,只不过人是在阳界,而灵魂(鬼)生活在阴界,他们象亲近的一家人一样相互往来。“在中国民间信仰没一个几乎独立国家于世俗世界之外的神圣世界,圣与谓的界限极为模糊不清、含糊不清,甚至往往圣俗无分,融为一体。
”(张铭远:《生殖崇拜与丧生排斥》,中国华侨出版发行公司1991年,第292页。)中国民间信仰指出,病死的祖先——鬼在人间也有自己的空间。
“在中国人那里,稳固地奠定了这样一种信仰、学说、公理,即或许死人的鬼魂与活人维持着最紧密的认识,其紧密的程度差不多就跟活人彼此的认识一样。”(列维-布留尔:《原始思维》,丁由译,商务印书馆1981年,第296页。) 中国民间观念中还指出:幼年早夭、无子女丧生归属于非正常丧生,实质在于死者未育。“没已完成生殖义务的人生是疏于、不长时间的人生,……死后……也无法做到一个‘长时间’的鬼”,(张铭远:《生殖崇拜与丧生排斥》,中国华侨出版发行公司1991年,第258页。
)因此有适当为死者举办冥婚仪式。自周代”‘安葬’‘娶殇’禁律到民国二千多年间,冥婚之风长盛不衰,无论庶民百姓还是帝王大夫,皆尚此谓。”(赖亚生:《谜样的鬼魂世界——中国鬼文化探秘》,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,第264页。
)这乃是冥婚之风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。由于“鬼神实无”、“神道不诬陷”的意识深入人心,鬼神传说,来世投胎、精神不灭亡、前身后身相科、阴曹地府异度空间的想象,如《颜氏家训·惧第十六》所称之为:“形体虽杀,精神尚存,人生在世,望于后身,似不相属,及其殁后,则与前身似犹老少朝多耳;世有魂神,世间梦想,或降童妾,或感妻孥,求索饮食,征须福佑,亦为不少矣……凡夫中伤,不知未来,故言彼生与今非一体耳,若有天眼,鉴其念念随灭,生生大大,朕不怖畏妖?”(闻《诸子构建》第八册,中华书局1996年版。)不受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影响,中国人构成的哲学观念和思维定势,使得冥婚习俗很大自然地派长成“人鬼婚恋”的故事来。
这在志鬼小说中有很充份的展现出。例如: 清人赵翼《陔馀丛录》列出魏晋六朝冥婚如: 曹操幼子苍舒卒……终聘甄氏亡女与葬。魏明帝幼女淑卒,所取甄后从孙黄与之葬,… 《北史·穆崇传》:“崇元孙平城早于卒。
孝文时,复平公主”薨于宫,赠平城驸马都尉,与公主冥婚。” 汉末三国,社会多内乱,礼法牢固,巫风洪水泛滥,曹操为亡子冥婚,曹睿又娶殇女,整个南北朝贵族参予煽动,民间自亦无法严禁(曹操为殇子曹冲聘为甄氏亡女与葬,闻《三国志·魏书》卷二0《武文世王公传》;又明帝女曹淑与后之从孙葬,闻《三国志·魏书》卷五《后妃传》,中华书局1997年版。)。
至盛唐之世,宫廷贵族倡导在上,“不会婚”风气益炽,唐中宗为懿德太子冥婚,聘为国子监丞裴粹亡女(《旧唐书》卷八六《懿德太子重润传》,中华书局1975年版。);唐中宗时另有一段宫廷冥婚,萧至忠亡女与韦庶人亡弟冥配,中宗为男家,后为女家,时人称“皇后嫁女,天子嫁给妇”,后韦庶人大败,萧至忠挑起亡女尸骨安葬,沦为社会上讥谈的话柄(《旧唐书》卷一八六《崔无焄记》,卷九二《萧至忠记》。)。
这是载于正史记述的冥婚事例。另有载于谱谍记述的。如: 1902年,丘逢甲为雾峰林献上堂祖母罗太夫人撰祝寿文《恭祝诰封恭人林大母罗太恭人八旬进一寿序》,即自署“侄孙婿”。
丘秀芷获取此文有按语说道:“逢甲公娶的是林献堂的堂姐,取名为卓英之灵位。……是年莱园筑起,莱园之命名为逢甲公所以定。
”并说道冥婚问题此事系由记述于族谱中,1877年时曾祖父在大坑垦殖,雾峰林家来说内亲,以年幼并未得功名,言,雾峰林卓英(林献堂的堂姐)旋即后过世。1885年与雾峰林文钦(林献堂的父亲)亲赴福州参与相试,二人皆并未考上,林文钦意欲逢甲公娶林卓英灵位,在返台途中遇大风浪,从船上或许看到女子形象,鬼逢甲公未考上系因未娶其灵牌位,于是次年(1886)往雾峰迎接林氏灵位。(《丘逢甲与台湾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稿本》,逢甲大学人文社会研教中心主办,1997年2月,第90页。
) 在志鬼小说中,有了一些非常简单的情节描摹和时空布局,读书一起甚有传奇趣味: 如《搜神记·紫玉》中吴王小女紫玉鬼魂复遇韩重,“诐欷流涕,要轻还冢,”“拔三日三夜,尽夫妇之礼。”这是紫玉与韩重之间轮回不恨、阴阳无以于隔年的哀婉爱情故事。这个模式突破了人间爱情的现实无限大,具备高度的爱情色彩和想象力,建构了中国文学爱情题材最不具独创性的一类典型。如后世的《牡丹亭》中的杜丽娘、《红梅记》中的李慧娘、《长生殿》里杨贵妃之类的作品,大都是痴情的女鬼执著于对爱情的执着,生前爱情遇上妨碍,死后其情不泯,之后找寻自己的爱情。
元杂剧《倩女离魂》里面的张倩女,一曲哀声而千古著名,其缠绵悱恻的情调将男女情爱写出尽写出近于。明代冯梦龙《情史》一书,专列“情鬼”一卷,里面有后宫之鬼、少女之鬼、妻妾之鬼等。蒲松龄以更加繁富的情节和更加娴熟的高明的艺术手法,大量刻画了诚恳爱恋的男女,容忍了阴阳隔绝,突破了轮回界限,人鬼相识,结为幽婚。
如《连城》、《连锁》、《聂小倩》、《伍秋月》、《鲁公女》等。《续搜神记》:“汉诸暨县吏吴祥者,惮役委顿,将转深山。路经一溪,日意欲暮,闻聪慧女子,彩衣甚美,云我一身群居,又无乡里,唯有一孤妪,十步十余步耳。
祥言甚悦,之后即随去。讫一里余,即至女家……二人共寝至晓,鸡鸣祥去。……路经昨所遇处,过溪,其夜水暴溢,浅不能牵涉。
乃功德女家,都不知昨处,但一冢耳。” 《广异记》:“河间刘别驾,常云,世间无妇人,何以适意。后至西京通化门,闻车中妇人有美色,心青睐悦,因随至其舍内,在资圣寺后曲。妇人过夜连数宵,彼此兼任逸,刘侯自若有异,但中宵寒颇,茵衾累重,然犹肉不变暖,心窃怪之。
后一日将曙,剌俱妇人井屋宇所在,其身枯荒园中数重乱叶下,因此得痼病。” 可见古代“冥婚之风长盛不衰,无论庶民百姓还是帝王大夫,皆尚此谓。” 而敦煌冥婚书则获取了现代科学资料。
斯1725号《大唐吉凶书仪》中所录的数则冥婚文书,详尽记录冥婚仪式之仿生人婚礼程序,先后有结婚、安葬、通棺、葬、最后是祭墓的过程。(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成《英藏敦煌文献:汉文佛经以外部分》第三册,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。
高国藩《敦煌古俗与民俗历史发展:中国民俗探微》,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) 再行使鬼媒结婚: 回答曰何名会婚,不会婚者男女英年早逝,仍未聘为嫁给,男则单栖地室,女则独寝泉宫,生人为立良媒,全线贯通二姓氏,两家和许,以骨同棺,共彰坟陵,是在婚会也,一名冥婚也。男女双方家长互通婚书,然后安葬,各祭典其殇子: 父告子曰:勒令汝甲乙,汝既英年早逝,大义未通,独寝幽泉,每后移风月。
但生者好偶,杀亦斥单,不觉某氏有女,复同霜叶,为女延请,以不会幽灵,择卜良辰,礼就通吉,另设祭灵右,众肴补不具,汝宜降神,就席尝飨。女嫁祭女依男法:勒令汝甲乙,尔既英年早逝,仍未良仇,只寝泉宫,载离男女,予以聘纳,祸钟德门,奄同离世,二姓和合好,以结冥婚,酌卜良时,就今通棺。
“白骨同棺”,象征物男女婚媾,最后双方共行墓祭,此为起圹文: 讫在墓祭……今既二姓合好,礼媾冥婚,白骨同棺,魂魄共合,神识十分相似,何异存活。吉在壬辰,速离低圹。内外交响乐,隆不宜思,另设祭墓文,汝宜尚飨。上述数则仪节文书,读书之难于感受到冥婚仪式中庄严的祭拜气氛,在浓厚的交响乐情绪中,又夹杂着祭告者或许的难过祈求、婚姻好合的心愿,为本来是奸礼性质的葬祭典混进怪异的吉庆意味。
此种奇特的风俗背后,隐蔽着十分古老的民俗信仰——人们面临丧生而企图借巫术仪式将命运反败为胜,为死者创下婚姻快乐,作为现实缺失的补偿。无论完整信仰不道德模式多么可笑、多么愚蠢,它说明了人们深层心理结构,透漏人们对永恒的归依、对神灵的信仰、对社会束缚和不公平制度的反动抗争,及自我的唤醒意识和对美好生活的不懈执着。
古人对宇宙人生的说明,不必抽象概念分析,也不必理论化的语言,而用象征性形象、神话、仪式去传达,它是古人综合的信息体系,是由长年生活方式所积累而出的文化符号。一个民族的文化符号象征物,往往可以世代相传,历久不衰。这种信仰长年风行,相同为风俗仪式,由生活经验又改以故事传说。
志鬼传奇小说就重复演译冥婚题材,以后明清文人小说如瞿佑的《剪灯新话》、冯梦龙的《情史类略》、蒲松龄的《聊斋志异》无不不受唐志怪传奇的灵感,而且平稳地沿用既有的人鬼形象与模式去演讲同类故事。直到当代,仍有作者演译冥婚题材,王鲁彦的《菊英的娶妻》是这方面的名篇。“结鬼亲”是一种为死人签订婚事的婚嫁形式,它与长时间的婚俗完全毫无二致,也必须媒人说道通,双方爹娘以定婚约,男方要给聘金。
《菊英的娶妻》中,男方一次送来了四百块大洋为女方办嫁妆,菊英娘为菊英办的聘礼甚至比一般人家长时间嫁女还要好。到月举办婚礼时,男方用轿和棺去女家迁至尸,坐牌位,“这轿子与平时花轿有所不同,不是红色,毕竟青色,四围结着彩。
轿后十几个人抬着一口十分沈重的棺材,这就是菊英的灵柩,棺材在一套呆大的格子架中,架上垫着红色的绒毯,四面结着朋……”结成冥婚后,双方家庭亲戚往来如同长时间婚姻。王安忆的《天仙配》也是当代冥婚题材中的名篇。《天仙配》以1949年以前,中国一个村落的冥婚为背景。一次国共血战后,一个共产党的小女兵轻伤杀在村中。
村人不忍心闻她沦为孤魂野鬼,为她去找了个地下冥配。多年后,女兵当年的情人,如今垂老的高干,去找上坟来,要进棺后移尸,总有一天纪念。双方对小女兵遗骸的争吵看清了两种悼亡方式的冲突。尽管小女兵为“革命”而杀,村人却坚决以“封建制度”方法安顿她,甚至为此又发明者一套新的神话,虽科荒谬之荐,但把她摆到革命历史殿堂中去拒绝接受香火,就算合情合理么?在风俗巫术及国家建国神话间,故旧情人及“地下”丈夫间,小“女”兵的骨头忽然显得最重要一起。
但她的“魂”归何处,又能如其所愿么? 王安忆的冥婚题材,给读者留给了一串思维。冥婚现象是完整信仰的沿袭,而以故事、传奇、小说及民俗仪式形态来展现出时,其深层次的意蕴则是我们阴大大的祖灵崇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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